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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吴江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吴江大厦监控点位增设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SZWJW2021-097

二、磋商内容:吴江大厦监控点位增设

三、采购需求及服务期限:

1、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 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四、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单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300元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  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00—13: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30

3.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30

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七、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暨兴  浦行健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2、采购单位:吴江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丽娟    联系电话:0512-63980202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1000号A座2楼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单位需对现场环境及现有监控网络等相关系统及设施设备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进行投标。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了解现有相关监控和网络系统,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考虑到各供应商能合理报价,充分考虑在安装过程中不确定各种因素,为此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必须至采购方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采购方的现场踏勘证明。各潜在投标人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后投标。现场勘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6:00止,现场勘查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浦亦斌,联系电话63980207。

2、投标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将疑问于2021年10月25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的书面询问不得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在书面提疑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九、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本公告在苏州弘创招投标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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