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通知如下:
A、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P15(四)投标企业综合情况:
3、企业综合实力比较 6分
在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住建部门颁发的:“苏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及以上得 6分。(须提供获得荣誉证书文件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改为:
3、企业综合实力比较 6分
在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住建部门颁发的:“苏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及以上得 6分。(须提供获得荣誉证书文件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采购人: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敏 联系电话:0512-63919868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西楼715号)
联系人:胡美芳、朱思薇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3.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4月15日
本通知为SZHCA2019-Q-C-001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磋商文件执行。凡原磋商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补充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