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创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聘请律师事务所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 项目编号:SZHCA2020-Q-C-003
二、 项目名称:聘请律师事务所
三、 项目预算:第一采购单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第二采购单元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四、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A、合格响应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B、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在投资或投行业务中介机构方面的排名须在前十(以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排名、或中国证券报“金牛奖”等权威媒体排名、或清科等专业排名机构排名为准)。
(3)在苏州有分支机构。
五、 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西楼715号);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 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响应单位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响应单位在投资或投行业务中介机构方面的排名须在前十(以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排名、或中国证券报“金牛奖”等权威媒体排名、或清科等专业排名机构排名为准)的证明材料;
5. 响应单位在苏州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六、 磋商时间、地点:
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9日13:00~13:30
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13:30
3. 磋商时间:2020年6月9日13:30
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西楼715号)
七、 联系及监督:
1.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西楼715号)
联系人:钱暨兴、陆英枝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2. 采购人:苏州创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迎宾大道333号苏州湾金融小镇22栋
联系人:沈微 联系电话:13606253882
八、 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hczbd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