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事宜如下:
评分标准现更正为:
二、评分标准
(一)报价得分(7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的供应商最低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本项目权值为70%)×100。
(二)服务实施方案(5分)
1.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及标准方案、安全文明方案、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资料及档案管理方案等) 5分
针对本项目的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最合理、详实、清晰,工作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度最高的得5分;方案较合理、详实、清晰,工作方案较完整,措施较扎实,管理责任清晰度较高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工作方案简单,管理责任清晰度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配置(6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应用工程师合格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团队中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应用工程师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有1人得1分,最高2分。
注:以上1-2项人员不可重复计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证书及其在响应单位的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无法证明的不得分。
(四)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设施情况比较(4分)
1.CCTV检测设备:每套1分,最高可得2分。
2.管道潜望镜设备:每套1分,最高可得2分。
(以上1~2如为自有设备的,磋商文件中需提供自有设备购置发票或能证明该设备为自有设备的购销合同或转让协议复印件;如为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租赁设备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承诺成交后配置须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五)响应单位实力比较(15分)
1.响应单位具有《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企业作业证书》的得2分(磋商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2.响应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磋商文件中提供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响应单位具有与本项目技术相关的(如排水管网信息管理)计算机软件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
4.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要包括城镇排水管道检测,提供证明文件,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磋商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 6分
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得6分(磋商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注: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成交。
(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原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13:00—13: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3:30
3.磋商时间:2024年9月13日13:30
交纳保证金方法:响应单位在2024年9月12日16:00前从该单位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至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13:00—13: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3:30
3.磋商时间:2024年9月18日13:30
交纳保证金方法:响应单位在2024年9月17日16:00前从该单位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至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二、本通知为SZHCA2024-Q-C-038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单位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磋商文件执行。凡原磋商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404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2.采购人:吴江市震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佳峰 联系电话:0512-63751035
地址:震泽镇镇南中路6号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